|
對付绝大大都的NBA球員来讲,耳康醫用冷敷貼,文身已成為他们展現自我的一种方法。
据不彻底统计,詹姆斯的文身多达42处,而像“鸟人”安德森身上已没有過剩的空位再文身了。
但近日据美媒報导,運带動身上的文身其實不属于他们本身,一旦把這些文身圖案复制到電子遊戲中,遊戲刊行商還要面對侵权讼事的懊恼。
一名版权状師称,“電子遊戲中的詹姆斯其實不是真的詹姆斯,那只是一個虚拟的人物形象罢了。”
這一说法引来網友吐槽,若是電子遊戲中運带動的文身看成侵权的话,那今後球星的打扮、發型等等,是否是也要收取版权用度呢?
一個文身,索赔81万美元
KING王冠、母亲格洛里亚的名字、兒子的肖像、故乡的區号330……在詹姆斯的身上,這些文身無疑是他的標记。
但是,這些文身的版权可能其實不属于他。美國法令專家提示,文身版权是文身藝術家所有,而不是文身的人。
特别是當體育未上市,運带動在電子遊戲中以数字的方法被重修,文身版权侵权已成了一個實其實在的問题。
體育遊戲刊行商EA在它的足球遊戲和UFC遊戲中重現了100多位運带動身上的文身圖案,此中就包含梅西的花臂,但在NFL遊戲中,他们却很少再去還原那些文身,這也许與2013年EA曾因利用橄榄球運带動里基·威廉姆斯的文身作為封面而被告侵权有關。
無独占偶,篮球遊戲NBA2K的開辟商Take-Two Interactive公司一样堕入到一块兒文身版权的诉讼案中。
一家名為Solid Oak的版权代辦署理商告状Take-Two Interactive,缘由是在NBA2K遊戲中,體育人物身上的文身圖案并未得到藝術家的版权允许,此中就包含詹姆斯身上故乡區号330的文身。
詹姆斯對這一讼事表达過不解,“依照我的理解,文身已是我身體的一部門,也属于肖像权范围,以是當其他公司在刻画我本人時,我也有权讓文身和我一块兒展示。”
“線上百家樂,若是没有获得文身師的承認,我就不克不及授权我的肖像权了吗?”
而Solid Oak在提告状讼以前,曾请求Take-Two Interactive公司為侵权举動付出81万9500美元,若是将来继续利用文身圖案,還须付出114万美元。
美國版权局:文身属于藝術家
争议的關頭点在于美國版权局的立場。
按照美國版权局的说法,任何“固定在有形介質中”的創意插圖都有权得到版权,此中就包含显示在人皮肤上的墨水。
代辦署理拳击運带動泰森的状師認為,“视频電子遊戲是一個全新的范畴,内里的勒布朗·詹姆斯其實不是真的詹姆斯,那只是一個虚拟的人物形象罢了。”
這一说法在文身師弗洛雷斯的概念中被進一步左证,“我很诧异為甚麼我的文身圖案必定要在遊戲中被复制,诚實说,我認為那很贫苦。”
為此,弗洛雷斯签订了一份不予补偿的弃权书。
UFC明星康迪特右腰上的狮子文身。该文身藝術家请求THQ补偿416万美元,终极两邊在保密协定条目下告竣息争。
對付此类案件,联邦法院的裁决尤其谨严,任何一次裁决成果,都有可能發生胡蝶效慶。
專家概念:文身版权胶葛加害小我自由
當文身已成為運带動表达自我的一种符号,而關于這类符号的胶葛却没法裁决,版权愈加成為全社會存眷的法令問题。
NFL早在2013年就曾明白提出,球員工會建议球員從文身藝術家那邊获得宽免权,使本身的文身免于受制于版权法,防止遭到潜伏的诉讼。
在中國,運带動是不是有权将包含文身在内的肖像授权给遊戲公司用来研發遊戲?遊戲公司是不是必要获得文身師的允许?
現行著作权法第十七条劃定,受拜托創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拜托人和受托人經由過程合同商定。合同未作明白商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以文身為例,虽然運带動付了劳務费,可是若是不事前商定,那末文在他身上的文身,其著作权依然归属于文身師。
而在電子遊戲行業,则取决于遊戲商若何表示文身。
北京一名常识產权專家暗示,“在電子遊戲中,是運带動的总體形象和他的技能讓他遭到存眷,而不是文身。是以文身版权的诉讼没有知足庇護版权的目標,法令不该该被機器地利用。”
此外有一部門學者認為,與版权加害比拟,小我的自由加倍不容许加害。
纽约大學常识產权傳授斯普里鼻炎救星,格曼始终認為,Solid Oak的告状實際上是一种變相的版权节制。
正如詹姆斯在采访中说,“我身上的每处文身對我的糊口都有首要意义,這些文身就是我個性和身份的一部門,若是没有這些,那就不是真實的我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