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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处所法院近日對“太阳花活動”攻占“行政院”案做出一审裁决,10论理學运魁首全数无罪,11名冲锋在前的學生获刑3到5個月不等。擦窗器,主犯没事,從犯當炮灰,如斯蹊跷的裁决,是台灣特别政治生态的產品。
此前,台北地院已對“太阳花”學生攻占“立法院”一案做了裁决,法官以“公民不平從”观点為由,判“期間气力立委”黄國昌和學运重要人物林飞帆、陈為廷等22论理學生无罪。
前次裁决被批“法官造法”,此次台北地院,再也不提“公民不平從”,但仍不敢碰學生魁首。但是,若是冲锋在前有罪,為什麼後方组织无罪?可见,這次裁决的隐形思绪换汤不换藥,仍是認為學生占据“行政院”自己不组成犯法,仅袭警、粉碎公物等详细举動有罪。
奇异的裁决,本源還在政治。島内政客常自诩自赞,说台灣的民主讓东南亚國度“恋慕到流口水”。而在他们的描写中,島内民主最可骄傲的地方,就是有抗议的自由。以陌头活動发迹的民進党,對此最為推重。當俗气化的民主观念被奉為圭表标准,而民粹又水长船高時,“抗议的自由”就被无穷拔高,终究到了违法也义正词严的境界。
爱選票赛過爱真谛的政客固然要巴结民粹。以是學生攻占“立法院”後,那時的“立法院长”王金平對峙不提告。而那時的“行政院”固然提告,架不居民進党政府一上台就撤告。此次台北地院之以是還得開庭,只因检方提了公诉。
政客恶俗就而已,连法官也不克不及免俗。两次裁决,均可看出台灣司法被政治上下其手的陈迹。法官硬掰“公民不平從”,跟民進党政府撤告思绪严丝合缝。而纵下學生魁首只判无名小卒,就更合乎民進党情意——“行政院”如今是民進党独霸,可不克不及再讓人攻進来,以是要判一部門人有罪,以儆效尤;而學生魁首是“友军”,天然碰不得。
裁决開了恶例。從今日後,島内抗议勾當理论上均可以冲進“立法院”,瘫痪行政構造。未来YKS沙發,台灣制订大众政策,评定长短對错,再也不是少数從命大都,而是有理只在声高,會哭的孩子有糖吃,不违法不足以泄“民愤”了。台灣政治朝着李敖说的“刁民做主、暴民做主、愚民做主”又進了一步。
全部進程中,民進党對學生魁首兑現了照功行赏,也為本身封冻两岸服贸协定間接摆脱。學生魁首们毫发未伤,且堆集了政治本钱,不解除借機混入政坛。最倒楣的仍是被判刑的炮灰學生,热血沸腾赴汤蹈火,却颗粒无收徒留人生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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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意义上,民進党的政治操弄线路圖和島内的部門學生活動,都是种“博傻”遊戲。绿营政客拿“台独”當饭票,只要有人傻到信赖他们就行,最後苦果归正仍是老苍生吞;學生魁首拿反服贸當跳板,只要有人傻到信赖他们就行,最後自會有最傻的隱適美,阿谁来蹲牢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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